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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黃石7月18日電 (馬芙蓉)7月18日,一則名為《大冶市民政局兩年黑掉1400餘萬元撫恤金》的帖子出現在網上各大論壇。湖北省大冶市民政局當天回應記者稱,“帖子消息純屬不實”,並給出相關情況說明。
  7月18日,某論壇上發佈一條名為《大冶市民政局兩年黑掉1400餘萬撫恤金》的帖子,帖子稱:“2012年和2013年兩年,上級下撥大冶市民政局撫恤補助資金(以下稱撫恤金)合計2801萬元;大冶市民政局下發撫恤金合計1400.1989萬元萬元;兩年黑掉上級下撥撫恤金:1400.8011萬元……”。
  對此,大冶市民政局回應稱,“帖子純屬不實”。該局給出如下回覆:
  關於民政部門截留資金的問題。大冶市優撫專項資金全部由省財政廳和省民政廳聯合下撥的,撥付方式是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中直接撥付給大冶市財政,列入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第20808款“撫恤科目”,全部用於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、生活補助和醫療補助。大冶市對優撫資金的使用嚴格按照中央、省所出台的政策標準使用,對當年未使用的優撫專項資金轉入下年度使用,所有資金全都由市財政專項管理,民政部門根本不存在截留。
  關於民政辦工作人員私用優撫對象撫恤金問題。根據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轉發《省民政廳關於在全省開展特困優撫對象“關愛行動”的實施意見》(鄂辦發53號)精神,該市每年根據各鄉鎮優撫對象人數按7-10級傷殘軍人預算每人每年1000元,其他優撫對象每人每年500元的標準,用於醫療救助;按優撫對象每人每年600元標準預算解“三難”資金。上述資金60%下撥到各鄉鎮掌握。由各鄉鎮掌握用於臨時解決優撫對象的“三難”問題,40%由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掌握,根據各鄉鎮的使用情況和優撫對象的特困情況,臨時解決優撫對象的臨時申請救助。
  關於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問題。民政部、財政部近三年都相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,著力提高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。根據民發3號文件要求,對年滿60歲烈士子女每人每月發放定期生活補助130元,不存在多發和少發現象,所發資金均在大冶市財政與政務公開網上公佈。
  關於違規違法手段下發撫恤金的問題。在每年的八一建軍節期間,該局根據省、市《關於做好“八一”期間雙擁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開展了一系列雙擁活動,對民政系統的優撫對象和退伍軍人進行走訪慰問活動,體現了黨和政府對部分對象的關心和關懷,根本不存在違規違紀行為。(完)  (原標題:網曝湖北某局貪1400餘萬元撫恤金 官方回應消息不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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